责任胜于能力

   “责任”从大道理说,就是最基本的职业精神,从小的来说即一个人做事的基本准则。我们物业人员需要有这种最基本的职业精神。记得看过一个电视专题片,侯先生谈起自已的父亲侯宝林大师对他的影响,一段文革期间的往事,侯老先生当时由于受到冲击,被分配扫厕所。但他毫无怨言,整日乐呵呵的将厕所打扫得干干净净,逢人还主动招呼,一点不因扫厕所感觉低人一等或不好意思。侯耀文当时不理解,就问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回答他“既然分配我扫厕所,那么这就是我的新工作,我就必须要做,还要做的比别人都好”。这种宠辱不惊的精神,一直铭记于侯耀文的内心,并一直激励着他日后漫长的艺术生涯。这个故事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只有负责任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优秀团队中的一员;缺乏责任心的人,也就没有了发挥才能的舞台,成就不了事业的同时,只能整日沉溺于“怨天尤人”之中。
    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费力才能完成的。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责任。简单的说,按时上班准时开会等一些工作上的小事,真正能做到的并不是所有的人。违反单位制度,说到本质就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首先是对自己单位和职业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没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负责的人。责任承载着能力,一个充满责任感的人,才有机会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  
   “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经常讲的一句话。每一个能够成功发展的优秀企业都非常强调责任的力量。可以说一个人的成功,与一个企业和公司的成功一样,都来自于他们追求卓越的精神和不断超越自身的努力。从某种意义上讲,责任,已经成为人的一种立足之本,成为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能力。一个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即使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也会和各种团队、组织和人员发生往来,在这个过程中,责任感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你缺乏责任,组织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搭档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社会抛弃。在这个世界上,有才华的人太多,但是有才华又有责任的人却不多。只有责任和能力共有的人,才是企业和公司发展最需要的。

                                                 物业办
                                              200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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