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及改造工程的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8-05-24 信息来源: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修缮及改造工程的管理规定
(2018年5月22日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经北外附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附校的修缮和改造工程,委托北京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按北京外国语大学的有关规定和制度,规范实施。经费由我校自筹等方式解决。
具体管理办法与操作细则如下:
1、委托北京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的项目,仅限于金额没有达到北京外国语大学规定的“属于重大开支”的项目,后勤管理处可以按规定以报备的方式上报审批的项目。后勤管理处按规定,向大学分管领导报备。
2、委托北京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的项目包括:工程维修、校园改造、餐饮设备购置安装,供暖设备及地下管网工程,校园绿化工程,教职工餐饮服务及设施的完善、室内装饰工程,校园改造与维护工程,以及其他类似于大学院系应当由后勤管理处提供服务保障的事宜。
3、我校的餐饮服务全面委托北京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下属的北外饮食服务中心管理,餐饮的日常采购按北外饮食服务中心的制度和规范实施,附校行政中心、总务处提供相应的支持保障。餐厅的设施维护、设备更新,由北外饮食服务中心提出方案,报北京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批准后,送我校会签。在经济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给予应有的保障与支持。
4、第1条的修缮、改造工程,10万元(含)以上项目,委托北京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实施。后勤管理处按照北京外国语大学的规定,主导预算、造价咨询、施工及验收、审计等工作,并由大学中标监理单位实施全程监理,工程项目整个过程及付款,全程由北京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指导附校行政中心、总务处执行。附校要提供相应的工程服务和支持保障。最后的付款,请北京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给北外附校提供函告,以便规范流程。
5、10万元以下的工程,由附校行政中心自行操作,北京外国语大学后勤管理处在工程量预算、监理及结算审计等方面,与附校行政中心联合会审,规范过程管理,实现全程监督,防范出现流程或其他规范上的漏洞。
6、要进一步完善北京外国语后勤管理处领导、管理、督查我校后勤服务的体制机制,使我校的后勤服务工作走向更加成熟。
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此规定相抵触的,按此规定执行。学校相关部门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上一条:收、退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