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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师节前夕致家长朋友的公开信

发布日期:2018-09-05 信息来源: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在教师节前夕致家长朋友的公开信

 

尊敬的家委会成员、家长朋友:

在34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班级家委会、家长为表达对教师的敬意,正在筹划如何向老师表示祝贺,在此,全校教职工心存感激,特别感恩于家长朋友对学校工作、对教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见附件)以及北京外国语大学、当地教委相关文件的规定,教师若有发生收受家长礼物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作开除处分。特此,请求家长朋友配合学校的要求,与我校教师一起,共同过一个有意义的教师节,可以以节日卡片、短信、贺信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教师节的祝贺,不要以任何方式向教师送礼送物。学校同时已发布通知,要求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执行规定,并欢迎家长委员会以及全体家长帮助监督。

特别请求家委员全体成员,学校一贯不允许教师以任何名义收受家长礼物,班级家委会在任何时候不得向家长筹钱给老师购买礼物。欢迎家长朋友中的企业家、艺术家,为学校建设捐资捐物或个人作品,但一律不准教师个人受收家长的礼物。

让家校携起手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健康的良好社会风气,支持学校建设乐于奉献、廉洁自律的优秀文化。

此致

 

敬礼

 

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党总支、校长室

2018年9月3日

 

 

 

附件: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教育部网站,链接地址:

http://www.moe.edu.cn/srcsite/A25/s3144/201407/t20140709_171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