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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陪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5 信息来源:

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关于做好陪餐工作的通知

各校区、部门:

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海淀区教委要求各单位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在不挤占学生餐费的前提下,安排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为切实做好陪餐工作,学校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陪餐人员

轮值人员:校党政联席会成员、李洪杰、李曼、李自明

巡值人员:韩书臣、张齐旺

原则上每天安排两位轮值人员陪餐,如遇轮值人员有其他公务,每天要保证至少要有一位轮值人员陪餐。

二、 陪餐地点

公共就餐区域或小学低年级班级

三、 陪餐人员工作职责

1、根据规定,陪餐人员要在上级部门统一发放的“陪餐记录”上,认真作好记录。

2在陪餐过程中要就菜品口味口感、饭菜量类;食品安全、菜品质量类;就餐环境、卫生情况类;送餐人员规范服饰及操作类;是否造成浪费等问题进行巡查。

3、发现的其他食堂管理、学生管理、餐饮服务等方面的事宜,要即时在学校相应的微信工作群通报,以便及时研究解决方案或当即采取整改措施。

4、发现的问题要会同食堂研究解决方案或当即采取整改措施,做好整改记录。

四、陪餐人员信息及工作要求要在食堂醒目位置予以公示,以便于监督和检查。

 

 

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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