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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8 信息来源:

《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经过三年试行,现已正式颁布,这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来说,意义特别重大。有了《管理标准》,就有了系统的、全面的清单,为完善学校管理、推进教育教学绩效、致力于学生全面发展并带动教师自觉提高专业水平、提升学校工作效能,提供了全面的管理内容和任务、职责的“工作指南”。

此次修订在6大管理职责、22项管理任务、88条管理内容的相应标准中,编入了其他文件提出的要求,以作为具体管理内容的拓展和延伸,例如,“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生守则》”“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学习《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贯彻《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体现了各项工作内容、要求及政策的连贯性,是一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大全”。依据《管理标准》,可以对学校整体工作、各个部门的工作、教师个体工作进行“全面体检”,找出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策略,找准学校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88项具体内容,评价整个学校、各个管理环节、每个教师工作中存在的认识误区以及行为失当、失范之处,特别是在落实“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增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生活本领”等管理任务中,找出明显存在的课程不足、教育不足和教学空白之处。借助贯彻落实《管理标准》这一“顺风车”,研制第二轮“学校改进行动”方案,全校教职工应自觉地参与到新一轮的学校变革行动中,推进学校各项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创造新的办学业绩。

相关文本链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