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02-27 信息来源: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的通告
各位家长朋友:
新学期开学来,我校发现有20多位中小学生被社会人员代为接走,有些社会人员1人接多位学生,而且到各个学校多点位接送,时有发生代接送人员没有按时到校接学生或漏接、错接学生等事件,给学校管理带来了混乱。
此外,还发现有一些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乘坐“黑公交车”、“黑校车”,黑车司机到校园乱拉小学生,甚至与校内安保人员、值班干部发生冲突,给学校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学校安全委员会对如何处置这一事件进行了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上学、放学管理作出以下规定和要求。
一、再次提醒并要求全体家长,不要让孩子上学、放学时乘坐“黑校车”
1.我校再次申明,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校不得配备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校车,公交公司也没有专门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公交专车。更没有有偿接送孩子的学校安排。
2.平时停在校门口马路旁边的黑校车,时常打出“北外附校”的标记和联系电话,招揽学生、误导家长。当学校与其交涉时,“黑校车”会及时拿下北外附校的标记,但学校管理人员一离开,其又打出北外附校的标记和招揽广告。我校与有关部门反映多次,也难以得到彻底的治理。
3.我校再次提醒并要求全体家长,为了您家孩子的安全,也为了保护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不要让您的孩子上学、放学乘坐“黑校车”。
4.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麻烦全体中小学家长在此回执书上回复“学校关于‘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的通告’已阅,要求家长不得让孩子乘坐‘黑校车’上学、放车的有关内容已知晓,本人若有违反,所引发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并签名。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务必请您谅解。因为,这项工作若没有做到全员告知并回收回执,上级要对学校问责。
二、进一步加强家长接小学生放学的管理
1.鉴于社会人员及“黑校车”司机到校门口接送小学生及由此给学校带来的管理风险,学校要求全体小学生家长向班主任提供“小学生放学常接人员信息表”。
每天到校门口放学接孩子的,除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其他家庭成员每天代为接送的,请告知班主任并留存电话号码,由班主任统一汇制表格上交学校存档,以便及时核对。此表格若个别临时有变更的,班主任必须同步更换并存档。
“小学生放学常接人员信息表”如下:
班级: 班主任: 生活教师:
学生姓名 | 常接人员称谓(请在相应方框内打“√”) | 另外接送人员(仅限家人包括保姆阿姨) |
张优秀 | □爸爸□妈妈□爷爷或姥爷□奶奶或姥姥 | 称谓______电话号码: |
黄卓越 | □爸爸□妈妈□爷爷或姥爷□奶奶或姥姥 | 称谓______电话号码: |
赵高德 | □爸爸□妈妈□爷爷或姥爷□奶奶或姥姥 | 称谓______电话号码: |
李聪明 | □爸爸□妈妈□爷爷或姥爷□奶奶或姥姥 | 称谓______电话号码: |
……
注:除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无另外接送人员的,该栏目可空。学校要求班主任通过网络联系家长完成此表格,请家长予以配合。
2.因特别情况,家长需要请人临时代为接送的,常态代接通常可分两类:
(1)偶发性临时代接,例如临时因急事接不了孩子,而且接送人又是班主任或生活教师比较熟悉的,可以按照特别情况例行处理,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家长直接给班主任或生活教师发信息、并打电话,由班主任、生活教师代为安排将孩子交给熟悉的接送人。要求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留痕”手机信息,直至第二天孩子正常到校。
(2)家长需要较长时间委托他人代为接送,而且受托人是学校工作人员熟悉的,例如,家长出差一周,请同班某同学的家长代为接送。请家长务必写出书面要求交给班主任,然后由相关人员落实到位,所送的书面材料必须“留痕”直至委托接送完全结束并恢复正常接送。
3.除以上正常或“常态代为接送”之外,家长提出其他非正常的接孩子放学安排,学校原则上不予受理。若情况确实比较特殊,家长需要叫其他人委托接孩子放学,受托人又不是上述第1条、第2条所提的学校相关人员熟悉的人。
必须按以下程序执行:
(1)临时安排人员来校代为接送,而且又是班主任及相关人员不熟悉的人员,家长须事先发信息(受托人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给班主任或生活教师,班主任、生活教师要亲自落实,并到家长接待中心安排登记,记下具体时间、地点,并与家长核对无误后,必要时(例如电话联系不上家长)应当查验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方可将孩子交其接走。手机短信必须“留痕”至学生正常到校上学。
(2)若家长较长时间须委托其他人代为接送,而且接送人又不是上述常态化的家庭成员或班主任、生活教师所熟悉的其他人员,家长必须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受托人的姓名、手机号码、接送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半个月)等信息,受托人必须每天到家长接待中心登记后,方可接走孩子。
(3)若学校发现有“同一人接多个孩子”,而且又不是孩子的常态接送人,学校将及时作好记录并向家长发提醒告知书,提醒家长此举的风险并再次告知由此引发的意外要由家长自行负责。
4.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麻烦全体小学生家长在此回执书上回复“学校关于‘接小学生放学的管理’的有关规定,已阅知;学校提醒家长不要让社会人员代为接送孩子以及社会人员‘同一人接多个孩子’的安全风险的告知,有关内容已知晓。本人若有违反,所引发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并签名。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务必请您谅解。因为,这项工作若没有做到全员告知并回收回执,上级要对学校问责。
北外附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的通告
(中学生家长回执)
北京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的通告》已全文阅读。
特别是学校关于‘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的通告’已认真阅知;学校要求家长不得让孩子乘坐“黑校车”上学、放车的有关内容已知晓。本人若有违反,由此引发的结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家长签名:
日期:
中学生姓名 | 班级 |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的通告
(小学生家长回执)
北京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的通告》已全文阅读。
特别是学校关于‘中小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的通告’已认真阅知;学校要求家长不得让孩子乘坐“黑校车”上学、放车的有关内容已知晓。
此外,关于‘接小学生放学的管理’的有关规定,也已阅知;学校提醒家长不要让社会人员代为接送孩子以及社会人员‘同一人接多个孩子’的安全风险的告知,有关内容已知晓。
本人承诺,将认真执行学校规定,若有违反,所引发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家长签名:
日期:
小学生姓名 | 班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