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2016年体育器材购置招标书
发布日期:2016-11-03 信息来源: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2016年体育器材购置招标书
2、采购方名称: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3、采购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大街19号
4、采购内容:(附件)
二、招标安排
1、招标方式:采用邀标形式公开招标,各投标单位根据我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制作标书(需加盖公章并密封)。
2、投标文件人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投标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010-82747056)
4、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11月 8日17:00
5、开标日期:2016年11月 9日
6、开标地点:北外附校209会议室,请各投标单位代表按时参加评审。
三、投标资格
1、具有相关资质证明;
2、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签字盖章的投标委托书原件(若企业法人代表直接投标则不需要);
四、招标方法
1、北外附校组成招标小组,负责评标工作。
2、招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释、澄清。但投标报价和其他实质性内容不得修改。对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形成书面材料,经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后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呈送招标小组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投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资质实力时行综合评定。
4、投标小组依据“公正、平等、严谨”的原则,综合评出中标候选人,对招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5、属于下列之一的属于废标:
1) 投标书投标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3) 投标过程中直接或间接贿赂招标方工作人员;
4) 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 授权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
6) 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回应。
五、投标单位权利义务
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诱惑或贿赂招标方的工作人员。如有证据证明投标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招标方有权追究投标单位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投标单位人员有权就招标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或招标不公正行为及时向招标方纪检部门举报。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