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对学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01 信息来源: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对学生校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关心和支持我校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积极参与。
1、投标人(供应商)登记时间:2016年4月1-4月8日
2、联系方式:电话82747446 邮箱bwfxcw@163.com
3、投标人(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人(供应商)须为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小学校服入围名单内的企业
5、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效证照,并填写以下附表
6、技术参数及要求
1)产品需求
供应本校中小学新生及校内师生服务部日常出售的校服
2)技术质量要求
学生校服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机织学生服(GB/T23328—2009)》、《针织学生服(GB/T28468—201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12)》等标准,以及现行有效的纺织品服装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且质量标识完整齐全。
3)产品交货与运输要求
3.1. 供应商能够及时按合同或约定交货。
3.2. 供应商负责产品的交货运输,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3. 供应商根据发货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
4)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
4.1. 供应商保证其所供产品,其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
4.2. 供应商对于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应予积极的更换,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3.由于包装不良和运送不符合规定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者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受潮、变形等问题,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5)供应商的工作范围
5.1.根据要求及相应程序进行样品提供、询价报价;
5.2.经确认,获得承揽订单的资格并签订正式购买合同后,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订单进行产品生产和交付,并按照要求提供货物仓储、运输和配合验收、退换货等服务,上述服务均作为承揽方履行合同的必要义务。
6) 报价要求
供应商的报价金额应为各分项的总价。评价委员会将对报价分别评审打分。
如竞争性磋商确定的供应商在实际执行合同的过程中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将选择排名的下一家供应商。
附件:供应(制造)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