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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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海淀区教委复课准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0 信息来源:

教育系统各单位:

12月10日12时预计解除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根据上级精神,全市定于11日全部复课,需做好4项工作:

1、10日下午按“停课不停学”原则延续半天,要安排好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在家学生的学习。

2、学校干部和教师10日下午恢复正常上班,并做好11日复课准备。

3、各学校要迅速将复课指令通知到每一位家长,不得遗漏。

4、不得提前结束红色预警。

根据海淀教委要求,各中小学明天恢复上课。请各学校及时掌握师生就餐情况,合理安排学校餐饮相关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区教委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