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区外图书教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4-23 信息来源:
一、招标人: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大街19号
二、招标内容
1、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区外图书、教材采购(及伴随服务)
2、采购合同有效期: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1日
三、招标安排
1、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邀标形式公开招标,各投标单位根据我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书(需加盖公章并密封)。
2、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05月05日15:00。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2015年05月14日11:00。
4、联系人: 杨老师(联系电话:82747699/7865)
四、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参加投标的单位应为出版发行公司、代理商或书店;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两年无不良业绩。
2、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
2)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图书批发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本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所有证件原件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交招标方验证后退还投标人。
3、各投标单位根据我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参加开标会时统一向学校招标小组递交并说明。
五、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要求写明图书(正版图书)的供应渠道,服务承诺及保证条件措施,近两年在中小学的业绩情况。投标文件应明确说明图书供应时间段内可以提供的图书类别和品种数。投标文件应明确图书折扣的百分比。
2、标人应承诺其中标后给与招标人享受最优惠图书馆待遇,即在合同期内,给与其他采购单位或个人更优惠的待遇,应通知招标人同时享受。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投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可能为废标。
六、招标方法
1、北外附校组成招标小组,负责评标工作。
2、招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释、澄清。但投标报价和其他实质性内容不得修改。对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形成书面材料,经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后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呈送招标小组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资质实力进行综合评定。
4.、招标小组依据“公正、平等、严谨”的原则,综合评出中标候选人,对招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5、属于下列之一的属于废标:
(1)投标书投标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3)投标过程中直接或间接贿赂招标方工作人员;
(4)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授权委托书;
(6)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回应。
七、投标单位权利及义务
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诱惑或贿赂招标方的工作人员。如有证据证明投标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招标方有权追究投标单位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投标单位人员有权就招标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或招标不公正行为及时向招标方纪检部门举报。
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201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