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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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4-09-30 信息来源:

尊敬的家长同志,您好!

即将迎来国庆假期,为了确保您的孩子在国庆假期和平时的安全,请您协助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您是孩子最敬重、最信赖的师长,因此,希望您成为孩子遵守交通法规的楷模,在日常的交通行为中用您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行动来教育、影响孩子,帮助孩子掌握一些交通安全方面的常识,使他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意识,使孩子潜移默化,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

二、教育督促您的孩子一定要安全出行。如果您的孩子不满十二岁,请不要让他骑自行车上路。交通法规允许骑车上路的孩子,您也要教育他不要骑车带人、不要斜穿猛拐或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步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要教育您的孩子不要在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结合全市开展的“三号行动”活动,劝阻孩子不乘坐非法燃油两轮摩托车和电动(燃油)三轮车,同时,请家长不购买、不驾驶燃油两轮摩托车和电动(燃油)三轮车。

三、放假期间,您如果驾驶车辆带着您的孩子外出旅游时,要中速行驶、安全礼让,杜绝酒后驾车、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您的孩子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以免发生危险。

四、教育孩子要掌握防骗、防抢、防盗、防火的一些基本常识,学会遇到灾害时自护自救的基本措施。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地方玩耍,不擅自外出活动,未成年人外出必须有成年人陪同。注意饮食卫生。谨防各类意外发生。

五、家长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祝您和孩子假期愉快!

北外附校安委会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