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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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8 信息来源: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相关委、办、局:

11月22日夜间,房山区、西城区、海淀区连续发生3起居民住宅类火灾。其中,西城区火灾过火面积200余平方米;房山区火灾造成1死3伤。我区新街口外大街3号发生的火灾过火面积2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死者均为80岁以上老人。11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市公安局、市消防总队连续召开紧急会议,部署遏制“小火亡人”相关工作。会上,市消防总队吴志强总队长通报了近期火灾形势,市公安局丁世伟副局长代表傅政华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研判形势,找准重点,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强化应对措施,夯实防控基础;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形势平稳。同时强调,各消防支队要及时向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发动各街乡镇和派出所迅速开展相关工作,重点是可燃物清理和老旧平房区宣传提示工作。为深入分析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按照市防火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抓好落实

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1月19日印发了《关于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海防安办字〔2014〕6号),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相关行业系统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近期火灾事故,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部署开展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突出重点,联合整治,务求实效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相关行业系统要突出重点,结合区防火委《北京市海淀区2014至2015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海防安字〔2014〕22号)的要求、地区实际和行业领域特点,成立专班,明确任务分工,集中开展可燃物清理和老旧平房区消防宣传提示工作,务求实效,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问题。要严格执法,综合监管部门要强化指导、督促、协调。要群防群治,深化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及最小防灭火单元机制,加强各级网格实体化建设,深入发动街镇、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村)委会、各类志愿巡防力量,细化联防联控措施,部门联合、多警联动、群防群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小商店、小门面、小作坊等小场所及居民住宅的排查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三、认清形势,保持警醒,落实责任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相关行业系统要时刻紧绷维护首都安全稳定这根弦,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始终树立“火灾就在眼前”意识,保持高度警醒,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严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采取行之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