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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海淀区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4 信息来源:

各位家长:

按照市教委2013-2014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区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校初三、高三年级在校学生(2014年2月18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各学校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在校学生(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初中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体育课成绩优良;二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高中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勤于思考,善于质疑,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科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三、评选办法

“海淀区三好学生”的评选办法

1.本学年度被评选为校级“三好学生”的本市学生和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均有资格参加“海淀区三好学生”的评选。

2.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生管理部门。

3.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区级“三好学生”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校务会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北外附校德育处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