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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2-06-19 信息来源:

致家长的一封信

(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6月11日,教育部通报了近期几起中小学生溺水事件: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菜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目前已进入夏季,学生暑假即将来临,也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带来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海淀公安分局提醒您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溺水事件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您的一点疏忽,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因此请您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安全教育关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注意安全警示,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家长要严格教育学生不要到河边、水沟、水渠等有水的地方玩耍或钓鱼(捕鱼),以防不测,造成伤害。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求救,从岸上或船上施救应先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另外,还要注意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

海淀公安分局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