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海淀区初中毕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3 信息来源:
各中学:
为做好2016年海淀区初中毕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考试的基本性质
初中毕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命题应依据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侧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试题内容应全面反映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基本水平。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是否达到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
二、初中毕业考试的内容与形式
1.考试形式
初中毕业考试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大部分。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
考查科目: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信息技术。
2.考试命题
命题以国家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参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初中毕业会考考试说明》。试题要体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基本要求。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为考试科目,由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统一组织命题;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信息技术为考查科目,由学校自行组织命题。
3.考试、考查方式
考试科目采用纸笔测试形式。英语考试还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口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全区统一集中阅卷,具体操作由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技术研究中心安排。思想品德、历史为开卷考试。
考查科目根据学科特点决定考查方式。
4.考试、考查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共7科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5月4~6日(见下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5月4日 (星期三) | 上午8:30—11:00 | 语文 |
下午2:30—4:30 | 物理 | |
5月5日 (星期四) | 上午8:30—10:30 | 数学 |
下午2:30—4:10 | 化学 | |
5月6日 (星期五) | 上午8:30—10:30 | 英语 |
下午1:30—3:00 | 思想品德(开卷) | |
下午3:30—5:00 | 历史(开卷) |
(说明:本届初中毕业生的生物、地理两科考试已于2015年7月完成。)
英语口试考试在2016年4月11—15日期间随堂进行。
考查科目的考查时间应在2016年4月29日之前由学校自行安排完成。
2017届初中毕业生(现初二年级学生)生物、地理毕业考试初定7月初,具体安排待定。
5.阅卷及报分
各学校自行组织,采取流水阅卷方式(英语口试阅卷方式另行通知)。考试成绩用统一的Excel软件报分,初三年级所有学科成绩于5月9日(周一)报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初二年级生物、地理两科成绩随期末考试报分时间上报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
6.考试、考查成绩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初中毕业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均以等级呈现。)
统一毕业考试:实行百分制(“成绩评定标准”另见细则)。
考查科目:实行等级制,即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7.毕业学业成绩构成
考试科目毕业学业成绩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全区统一毕业考试成绩,二是平时学业成绩。
全区统一毕业考试成绩占毕业学业成绩的60%,平时学业成绩占毕业学业成绩的40%。
考查科目毕业学业成绩由毕业考查成绩和平时学业成绩构成,分别占毕业学业成绩的60%和40%。
8.平时学业成绩构成
平时学业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实践活动。
“平时成绩”占毕业学业成绩的20%,“实践活动”占毕业学业成绩的20%。
(1)平时成绩
包括作业、小测验、期中期末练习等。
(2)实践活动
【语文】手抄报、社会调查、演讲比赛、读书报告等。
【数学】测量实习报告、统计初步实习报告等。
【英语】书法比赛、兴趣小组、写作评比、诗歌朗诵、阅读书报、学生档案制作等。
【物理】撰写小论文、小制作、实验探究、社会调查等。
【化学】参观与社会调查、课外小组、小实验、小制作与小发明、撰写小论文、探究活动报告等。
【思想品德】角色扮演、社会调查、课堂讨论、观点辩论、手抄报制作、时事播报等。
【历史】撰写小论文、编辑刊物、写历史人物小传、绘制历史漫画或海报、制作小型专题展览、社会调查等。
【地理】撰写小论文、编辑地理小报、社会调查后编写小调查报告等。
【生物】撰写小论文、编辑生物小报、撰写调查或探究报告、实验操作、收集信息和处理信息等。
说明:
①初三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和初二的生物、地理两科实践活动中,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学科技能测试”。学科技能测试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016年海淀区初中毕业考试学科技能测试试题及评分标准”。
思想品德、历史两科无“学科技能测试”内容。
②初三语文等五科和初二生物、地理两科技能测试由学校自行安排时间,于4月29日(周三)之前完成。为了减轻学生负担,各科测试时间不要集中突击安排,可随堂进行。
9.平时学业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实践活动”两部分成绩由各学科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评分。
10.毕业学业成绩评定
考试科目毕业学业成绩=统一毕业考试成绩+平时学业成绩
其中:统一毕业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0.6;
平时学业成绩=平时成绩(满分20分)+实践活动成绩(满分20分)。
考试科目毕业学业成绩最终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分为优(85分以上)、良(75~84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59分以下)。
及格以上(含及格)均被认为学业成绩评定合格。
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合格以上(含合格)均被认为成绩评定合格。
11.补考
考试科目毕业成绩不及格或考查科目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所有补考科目的考试由学校组织安排。
12.毕业学业成绩使用
学生能否毕业取决于学业成绩评定和综合素质评定两个方面。各学科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均达合格者,准予毕业。
三、毕业考试后学生的管理
1.本届全体初三学生必须参加升学考试。
2.各中学要从大局出发,本着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原则,做好学生升学考试前的动员工作和组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学生参加升学考试。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学业上应给予特殊的帮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这些学生留级、转学或限制报考。
3.各中学要组织学生认真做好升学考试的复习备考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辅导;要重视与家长的联系,学校有关初三学生的各项安排要通知到家长或监护人;要保证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帮助学生选择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强求学生必须报考本校,不得拒绝未报考本校的学生参加升学考试复习,不得对学生进行重新分班。
4.学校要加强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前的管理工作。禁止出现学生流失、退学、犯罪等问题,杜绝因学校管理不善而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
初中毕业考试和毕业考试后学生的管理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中学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负责,对学生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初中毕业考试及毕业考试后管理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落实责任,创造一个有序稳定的教育环境,切实为学生的终身学习与全面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