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开学初期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
发布日期:2015-03-17 信息来源:
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目前已进入春季传染病高发期,也正值中小学校开学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特别是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麻疹、手足口等高发传染病,保护学生和儿童身体健康,针对目前形势,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预防工作。
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北京市实施< 中华人名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北京市海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增强紧迫感。学校、托幼机构属人口高度集聚场所,要重视春季传染病的预防,落实四方责任,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完善好各项防控措施,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及时修改传染病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防控工作预案,明确相关人员承担的责任,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
要开展春季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师生、家长了解相关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强化防范意识,对疫情做到不恐慌,不漠视。
尤其是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属于冬春季高发传染病,2015年疫情形势不容乐观,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利用校园内多种宣传途径,做到普及到位、及时全面。
三、强化防范措施,阻断传播渠道。
1、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晨午检工作对于学校、托幼园所传染病预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症状(如发热、呕吐、腹泻等)等异常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督促家长和学生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
2、认真做好学校晨午检工作。要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依法处置”的原则,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现象,确保紧急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
3、做好学校、托幼机构清洁卫生工作;加强食堂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管理;加强教学、生活场所的消毒和通风换气;督促师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4、出现聚集性病例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处置,同时与患儿家长进行科学有效的沟通,做好对因病缺课学生的补课工作,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如发生疫情,及时上报海淀区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联系电话:010-82615254
海淀区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