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育

·尊重生命,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我校举行第4周中学生升旗仪式

发布日期:2014-03-10 信息来源:

3月10日,我校学校领导、中学部全体师生及行政部门员工在操场集会,举行第四周中学生升旗仪式。我校校长助理、德育处主任杨磊进行主持。本次升旗仪式的主题是:尊重生命,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在全体师生注目礼中,升旗手将国旗抛向空中,伴着雄壮激昂的义勇军进行曲,鲜艳的五星红旗在晨曦的第一缕阳光中再一次冉冉升起在我校的上空。

3月1日21时许,昆明火车站广场发生蒙面暴徒砍人事件,至29人死亡,143人受伤。升国旗仪式后,为了悼念恐怖事件中无辜的遇难者,我校举行了默哀仪式,愿逝者安息,伤者平安。同时也为马航失联的飞机中的同胞们祈福。

默哀、祈福仪式结束后,我校副校长、副书记高雁鸣作了主题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旗下讲话,希望我校全体师生不断增强自我修养,提高公民意识,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副校长、副书记高雁鸣讲话稿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正式公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共24字。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发展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目标,“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目标。

学校教育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渠道,作为育人前沿阵地的学校和课堂,肩负着“培养什么人”和“如何培养人”的重大任务。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理应走在社会前列。而加强师生的公民意识教育,正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好诠释。

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利和社会责任的一种自觉认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就是要树立稳定的国家民族意识,理性维护国家主权,国家利益和国家尊严,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深入了解国情,理性看待贫富差距、腐败等问题。深入了解国家基本制度,了解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关注两会、关注时政,明确“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目标,也是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

加强公民的意识教育,就是要师生知法、懂法和守法,培养师生的权利义务、民主法制意识。强调行驶公民权利的同时,必须进行自我约束和限制,并实施认真与能力相统一的教育,增进对自身权利义务认真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维护、行驶、伸张自身权力的能力和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

加强公民的意识教育,落实到实际教学过程中,教与学都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把学生当作与教师平等的公民看待;把课堂的主导权还给学生,更要善于引导学生以公民的方式思考问题。以学生会、团委和模联、电视台、跳格子、一纸易林等学生社团为主体,鼓励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参与社会活动。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场景和生活氛围。尊重学生在思想意识、价值观念上的差异性,多交流疏导说服教育,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任何,在包容多样中形成思想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