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2 信息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京教勤〔2017〕10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中小学(幼儿园)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委:
根据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安全工作部署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见附件)的要求,结合夏季特点,现将做好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夏季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为“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于5月份在北京召开,这是我国重要的主场外交活动,为活动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是全市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各区教委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应急管理、严格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
二、做好中高考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各区教委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中考、高考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落实相关规定和校园安全应急预案,主动与有关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做好中考、高考期间校园治安、防火、饮食等安全工作,为考生提供和谐安全的考试环境。
三、依法抓好校园防火工作
校园是人员密集场所,各区教委和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加大对教学楼、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及变电场所等重点部位和地下空间、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和校内居民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检查和管理,确保防火各项责任、制度落实到位和防火设施设备完好有效,防范各类火灾发生。
四、做好安全生产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
各区教委和学校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水、电、气的安全使用提出要求,加大检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对施工现场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施工程序进行,同时学校派专人加强对校园内工地周边的监管,在工地外围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牌或警戒线,让非施工人员远离施工工地。在水、电、气的检修过程中要杜绝中毒、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
各区教委和学校要加强实验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防止危险化学品管理失控造成安全事故。
五、认真做好汛期师生安全工作
针对汛期师生安全,各区教委当接到上级部门的汛情预警信息后,要按规定及时发送到每一所学校,学校要通知到每位师生及学生家长,视情发出减少外出、停止户外活动的安全提示。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加强针对学生交通安全、校舍安全、地质灾害等研判会商,按照市教委防汛有关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时,要注意天气情况变化,如影响学生安全,相关活动要停止或延期举行。
六、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
夏季到来,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季节。为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夏季学校饮食安全工作,强化主体责任,细化并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对饮食安全工作实施动态全程管理,严防发生食源性疾病。
七、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工作
溺水一直全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重要因素,进一步做好学生预防溺水工作尤为重要。各区教委和学校要认真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到野外的河、湖、水库等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和存在传染病源的水域游泳,教会学生正确的救助方法,遇有人溺水时,要采取正确的方法,不要盲目下水施救;各学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做好防溺水的宣传工作,让家长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各区教委和学校要争取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的支持,在野外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八、严密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
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集体校外活动,学校要主动征得家长同意;各学校应提前实际踏勘活动路线和场地,充分考虑气候、场地、交通等各种因素,进行风险研判评估,对于无法保障安全的,学校园及时变更活动计划;各学校要制定活动方案预案,对参加活动的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细致讲解外出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安全事项,提升自防自救的意识和能力;涉及使用车辆的,要租用有客运资质企业的车辆,签订安全协议,落实责任,提前做好出车前检查,坚决防止车辆带故障上路;对于学校组织的学生徒步集体外出活动,各学校要根据活动涉及的场所和路线的具体情况加大安全保护力量,维护秩序,加强力量引导,严防人车争抢道路造成安全事故,确保活动安全。
九、落实暑期安全宣传教育
各区教委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师生的暑期安全教育计划,针对防溺水、交通、防火、饮食、外出旅游等做好安全教育。假期要保持家校联系,学校告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安全注意事项,让家长对学生做好安全教育。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国教督办〔2017〕5号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期,广西、河南、四川、山东等地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安全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断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狠抓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按照学校岗位安全工作职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将安全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全过程。要完善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加强与公安、综治、宣传等有关部门在信息沟通、专项整治、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三、开展隐患排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防溺水、校舍、消防、食品、上下学交通、学生欺凌与暴力等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教育部总值班室。对不第一时间报送或瞒报、漏报安全事故信息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应急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科学决策、精心组织、统一指挥、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学校安全事故危害。
六、做好舆情应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宣传、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教育舆情实时监测机制,及时跟踪、分析教育舆情,发布预警信息,努力掌握教育舆情的主动权。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第一时间发布准确信息,引导舆论理性表达,适时公布事故处置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七、加强安全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各个环节,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着力提高针对性与实效性。要定期开展各类专题教育,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积极做好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严防脱离学校监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八、加强督导检查。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要求,将学校安全工作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将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