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校园新闻

首页 > 校园新闻 > 正文

·转发:【一线声音】对中小学 “管办评”分离的企盼、忧虑和建议

发布日期:2015-03-03 信息来源:

文/林卫民(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校长)

“管办评”分离关键在于突出法定主体的责任和义务的法定属性,要让学校在法定监管范围内,根据法律赋予的办学权力和义务,合法地从事教育组织实施活动和教育改革活动。

例如,学校依法组织实施国家课程、依法管理学术研究活动、依法聘用和管理教师、依法规范学生在校行为等。

中小学校对“管办评”分离政策充满着期待,然而,实现“管办评”分离并不是一件说到就能做到的事,对此,中小学校有很多忧虑。

迈克尔﹒富兰在《变革的力量(续集)》中提出,一项能够支持学校教育的、来自“校外”的教育政策,需要四项基础成分:有利于分权、有利于地方和学校能力建设、严格的外部评价、鼓励改革与创新。显然实施“管办评”分离政策的关键点也来自这四个方面。

首先,要将办学的责任和义务下放到学校层面。学校特别需要拥有教育变革的自主权,因为,现实中优秀教育实践成果的发展总是受到太多的干扰:专业知识和行政潜规则的差距很大,学校力量与行政权利抗衡时的单薄,来自上级部门形形色色的规则和规定等。

因此,在实施“管办评”分离政策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要理直气壮地通过“权力清单”来“扫清障碍”;还要有“弥补空白”的思想,坚定地支持有利于权力下放的政策。

第二,教育行政部门要花大力气投资于学校能力建设。中小学校要很好地实施自己的办学自主权,取决于校长、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物力、财力花在投资于这一“中间环节”上,直接和间接提供各种学习的机会,促进中小学校的管理干部、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士的知识、技能和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第三,一个严格的外部评价制度是实施“管办评”分离政策必不可少的。评价的核心思想是:它只是一种教育的工具而不是管理和控制学校的直接手段,其关键作用是帮助学校进行自我反思,并找出没有得到改进的学校从而干预那些长期处于失败状态的学校系统。

评价的前提是要有一套完整的标准和考评操作体系,“何种教育目标真正有利于儿童,何种教学称之为高质量的教学,何种学校环境更加有利于学生学习”,这一切,在技术上和观念上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E1NzE2Ng==&mid=204419558&idx=2&sn

=c7460418d9cf7b1aca1041846b4fabbd&scene=0#rd

(转自人民教育官方微信)